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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灯初上,娱乐街的各种歌舞厅也开始热闹起来。

陆嫣抱着膝盖,蹲在雨后湿漉漉的街头。

路边有小贩在卖烤串,她吸吸鼻子,肚子又开始打鼓了。

早知道不该这么老实,把钱全部给了沈括,现在她身无分文,晚饭又成了问题。

陆臻连带他那一帮兄弟,都被警察叔叔抓走了,她现在也不知道去哪儿找老爸。

陆嫣叹息着站起身,摸摸肚子,走进了离她最近的那间歌舞厅。

那时候的歌舞厅与现在的迪厅酒吧异曲同工,只是设施比较简陋,地上铺设拼花地板,天花板上装着一颗一颗的星星灯,旋转的玻璃球折射着五颜六色的光斑。

舞池边有卡座包间,摆放着折叠式桌椅,几个摇头电风扇懒洋洋地吹着。

人们在中间的舞池跳舞,不像现代酒吧里群魔蹦迪。

那时候跳舞,跳的是交谊舞。

陆嫣找到歌舞厅经理,问他有没有工作给自己做。

经理问她:“你会推销卖酒吗?”

陆嫣呆呆地摇了摇头。

“算账会不会。”

依旧摇头。

“那你会什么?”

“我唱歌可以。”

经理忙碌着招待客人,没空搭理她:“我们这里不缺唱歌的。”

陆嫣看着台上那个扭动着身子唱歌的女人,诚实地说:“我唱得比她好听。”

此言一出,经理回头打量她一眼,见她衣服脏兮兮的,一脸落魄的模样,他笑了:“别吹牛,莹莹是我们这里的专业歌手,你算哪根葱,能唱得比她好听?不自量力,走走走,别影响我工作。”

周围几个服务员脸上浮现轻蔑的神情,像看笑话一样看陆嫣——

“莹莹是我们这里最受欢迎的歌手,说自己唱得比她好听,这不是砸场子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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